为保证和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,促进学术诚信,我校从2017年开始使用CNKI“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进行学位论文检测。根据学校要求,学院将在论文送审和申请学位前对学位论文(涉密论文除外)各进行一次检测,每篇学位论文在送审和申请学位前各限检一次。学位论文检测通过后,方可进入送审和学位申请程序。
1.系统所得出的检测结果,只是一个初步的筛查,具体文责由学位申请人负责,导师应加强对学位申请人的教育、监督和管理。提供检测的论文应是符合格式规范的学位论文全文,其中原创性声明、著作权使用声明、参考文献、致谢等部分可以去掉。
若提供的检测论文与学位论文不一致,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位申请人负责。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检测前应征得导师同意,检测结果应及时告知导师。检测后论文确需进行修改的应经导师同意,修改后学院不再进行检测,文责由学位申请人负责。
2.学位申请人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禁止剽窃、抄袭、弄虚作假等一切学术不端行为。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仅仅是一种辅助工具,对检测系统无法检测的学术不端行为,例如购买或由他人代写学位论文,剽窃他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和学术成果,伪造数据,翻译并抄袭他人外文作品和学术成果等都属于学术不端行为。
3.检测结果认定标准:
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 | 认定结果 |
5%以下 | 轻度 |
5%-10% | 中度 |
10%及以上 | 重度 |
(1)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低于5%(不含5%)的,经导师审核同意后,可以直接送审和申请学位;
(2)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高于5%(含5%)但低于10%(不含10%)的,学生应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认真修改,经导师审核同意后,可以送审和申请学位;
(3)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高于10%(含10%)的,原则上不得进行送审(含非盲审)和学位申请,学生应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认真修改,并经导师审核同意后,方可参加下一批次(按学位授予时间分为6月份、9月份、12月份3个批次)的送审和学位申请。
4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原《38238a威尼斯欢迎你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管理规定》(2019年5月修订版)同时废止;本规定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。